关于时尚艺术大厦(原名:龙华区大浪时尚酒店(LH-DL05地块,宗地A844-0979))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
项目公示2024-06-24浏览:2123
关于时尚艺术大厦(原名:龙华区大浪时尚酒店(LH-DL05地块,宗地A844-0979))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公示
根据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》(GB/T 22490-2008)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(试行)的通知(办水保〔2018〕133号)、《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》(深水保〔2019〕617号)等要求,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金沙js9线路中心编制时尚艺术大厦(原名:龙华区大浪时尚酒店(LH-DL05地块,宗地A844-0979))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。现将验收文件向社会公示,详见附件:
建设单位: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
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:李毅华 13510569869;
公示期限:2024年6月24日至7月19日(为20个工作日)
附件1:时尚艺术大厦(原名:龙华区大浪时尚酒店(LH-DL05地块,宗地A844-0979))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;
附件2:时尚艺术大厦(原名:龙华区大浪时尚酒店(LH-DL05地块,宗地A844-0979))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。